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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理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间 | 意见/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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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前台受理民警 | 2017-06-02 09:32:55 |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贵州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建议受理。 |
2 | 决定 | 科信处审批民警 | 2017-06-06 09:42:56 | 同意办理。 |
3 | 办结 | 前台受理民警 | 2017-06-06 09:44:10 | 已制证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与受理 | 受理 | 谈凌云 | 2个工作日 | 材料齐备,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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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
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马哲峰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备,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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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 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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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史光灿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备,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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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 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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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送达方式 | 办理结果 |
颁证与送达 | 制证 | 谈凌云 | 1个工作日 |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 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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